平新政办〔2021〕18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新华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3日
新华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全区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地质背景条件进行分析,可预测今年我区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预测2021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总体接近常年并有增高趋势,汛期(特别是7月、8月)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要加强防范力度,突出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重点防范区域
1.位于焦店镇、香山管委会、新新街街道部分区域因紧靠北部山体,如遇大量降雨,极有可能引发山洪及泥石流。
2.位于焦店镇、香山管委会、青石山街道、西市场街道、新新街街道所辖的余沟村、刘沟村、上晋沟村、下晋沟村、稻田沟、张庄村、褚庄村、西吴庄村、场房村、郏山阳村、郭庄村、山庄村、岳庄村、边庄村、胡庄村、谢沟村,由于矿山企业采煤,造成地面塌陷,部分房屋出现裂缝,住建部门要对房屋裂缝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处置建议。
3.铁路涵洞,泄洪沟如遇短时强降雨,极易造成排水不畅,存在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二、2021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汛期是我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期,务必保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应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本辖区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三)完善应急预案。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将灾害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预报。群测群防工作是防范地质灾害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成功避让突发性地质灾害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逐步建立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群测群防监测信息数据化,并进行适时监测预警,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五)加强动态监测,建立群防制度。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易发处、隐患处、旅游景区(点)、交通沿线和涵洞进行动态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处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防灾避灾措施等。
(六)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在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不得批准其工程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加强资金投入,保障防治工作。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对地质灾害易发处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处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2021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一把手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隐患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各村组、企事业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能力。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实现由被动防灾到主动防灾的转变。着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防治水平。
(三)落实值班制度。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汛期6月、7月、8月、9月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制定详细的值班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信息报送渠道通畅,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特别是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情况,杜绝漏报、瞒报和迟报等情况发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