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新政办〔2022〕7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新华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8日
新华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新华区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促使对外开放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21〕32号)、《平顶山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中共新华区委 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平新文〔2021〕41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属地招商团考评对象
焦店镇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矿工路街道办事处、光明路街道办事处、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新新街街道办事处、青石山街道办事处、曙光街街道办事处、湛北路街道办事处、西高皇街道办事处、香山管委会。
(二)各产业招商团考评对象
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团:区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商贸服务产业招商团:区商务局
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团: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人力资源产业招商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乡村振兴产业招商团: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团:区民政局
金融服务产业招商团:区金融工作局
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团:区商务局
优质医疗产业招商团: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优质职业教育招商团:区教育体育局
智慧物流产业招商团:区交通运输局
(三)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
高新技术产业园招商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新华产业新城招商团:新华产业新城管委会
电子电气工业园招商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科技服务园招商团:区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东方生态智慧城招商团:区商务局
二、考评内容
(一)各属地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内容
1.本年度国家、省、市举办的招商活动、全省“三个一批”活动、“四张图谱”“四个拜访”中签约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
2.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
3.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
4.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
5.“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额占比。
6.本年度国家、省、市举办招商活动、全省“三个一批”活动、“四张图谱”“四个拜访”中签约项目“三率”(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落实情况。
7.举办新华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及开展驻地招商的情况。
(二)各产业招商团、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内容
发掘项目、洽谈企业、项目引进、项目履约、到位资金5个方面。
三、组织实施
(一)考评机构
招商引资考评工作由新华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方法
1.对各属地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以镇(街道、管委会)报送的项目月报表、项目相关资料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依据按季排名。
2.对各产业招商团、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各产业招商团、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要建立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档案,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实时报送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上报项目情况及招商信息情况将作为每季讲评排名、年终总评的重要依据,对各招商团年底总评前突击申报的招商项目数据不予认可。
(三)考评计分方法
1.对各属地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总分100分,以最终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1)合同利用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总量情况(5分)
合同利用省外资金为该镇(街道、管委会)本年度在国家、省、市举办招商活动、“三个一批”活动、“四张图谱”“四个拜访”中签约项目合同利用省外、境外资金的总量。
计分方法:按总量额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5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年度签约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为0时,该项指标为0分。
(2)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分)
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为该镇(街道、管委会)本年度实际到位的境外资金总量(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占年度目标的百分比。
计分方法:按完成年度目标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2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1分。年度实际利用境外资金为0时,该项指标为0分。
(3)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情况(10分)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为该镇(街道、管委会)本年度实际到位的省外资金总量(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占年度目标的百分比。
计分方法:按完成年度目标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年度实际利用省外资金为0时,该项指标为0分。
(4)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年度目标完成情况(10分)
计分方法:按完成年度目标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年度实际利用区外资金为0时,该项指标为0分。
(5)“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投资完成率占比(10分)
“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投资完成率占比为年度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完成率占当年签约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总投资额的百分比(以上均含境外资金)。
计分方法:按占比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当年没有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该项指标为0分。
(6)合同履约率(10分)
合同履约率为当年新签约项目中履约项目总个数占当年新签约项目总个数的百分比。
计分方法:按合同履约率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合同履约率为0的,该项指标为0分。
履约项目标准: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7)项目开工率(10分)
项目开工率为当年新签约项目的开工项目总个数占当年新签约项目总个数的百分比。
计分方法:按项目开工率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0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0.5分。项目开工率为0的,该项指标为0分。
项目开工标准: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项目永久性建筑地基工程开挖(租赁厂房手续齐全、基础性设施开始施工)。
(8)资金到位率(15分)
资金到位率为当年新签约项目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总额占当年新签约项目合同利用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总额的百分比。
计分方法:按资金到位率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次计15分,每降低一位次减少1分。资金到位率为0的,该项指标为0分。新签约项目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以银行进帐单、设备购置发票等资金凭证为准。
(9)报表档案、招商信息(10分,其中档案6分,信息4分)
报表报送及时完整、内容真实3分;项目档案内容完善3分(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立项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等)。
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且报送信息得2分,若区级领导带队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且报送信息得3分,若大员(新华区党政一把手)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且报送信息得4分。(信息种类:①会见客商、对接项目信息,领导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信息。②招商推介会、项目签约仪式信息。③单位主要领导推动项目建设或项目落地信息。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信息。⑤项目代办信息。招商活动凡涉及无实质内容、“打卡式”招商、“合影式”招商的现象,经领导小组研判后不计分。)
镇(街道、管委会)按照《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开展专场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新政办〔2018〕66号)落实专题招商活动,当季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的加10分,全年累计最高不超20分;当季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驻地招商工作,驻地时间不低于5天的加5分(驻地招商期间,至少对接5个以上项目),全年累计最高不超10分;当季在全省“三个一批”活动中每签约一个项目加10分。
2.对各产业招商团、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的考评,以加分为主要考评方式,按最终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1)每对接一个新项目得1分,要求书面材料上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洽谈记录、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洽谈照片。
(2)对接的项目中实现成功签约的,合同签约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每2000万元得5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意向协议和框架协议不纳入本得分范围。
(3)成功签约的项目完成工商注册,实际到位区外资金每200万元得1分,省外境内到位资金每100万元得1分,境外到位资金每50万美元得10分。
(4)项目落地后,年纳税额每达到50万元得5分。
(5)引进1家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得5分。
(6)引进1家数字产业企业得5分。
(7)引进1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得5分。
(8)引进1家夜间经济范畴或中介服务、法律咨询等商贸服务业企业得2分。
(9)引进1家电子商务企业得1分,每引进1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得5分。
(10)引进1家科技服务类企业得2分。
(11)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1次并上报外出招商信息得2分,若区级领导带队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并上报信息得3分,若大员带队开展“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外出招商活动并上报信息得6分。上报本地招商信息每条得1分。(信息认定标准同各属地招商团考评对象)
未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产业招商团、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取消评先资格。
对各产业招商团、各园区招商团考评对象进行每季排名、半年考评、年底总评。
本考评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