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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5104
信件名称: 社保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2-26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灵活就业人员怎样缴纳社保?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新华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3-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网民朋友你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也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或通过“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中的豫事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缴费;或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但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灵活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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