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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22日在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宫  哲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坚定不移稳经济、保民生、护稳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盯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和民生福祉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全区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圆满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0199万元,执行中收入增加,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收入预算调整为101058万元,实际完成1011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6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7.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320万元、上年结余32806万元、调入资金28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411万元,收入总计为223477万元。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739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59913万元,实际完成1370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7%,同比增长2.2%。其中,民生支出94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0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866万元、调出资金159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2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0万元,支出总计为202186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为21291万元,系各预算单位未支付的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58631万元、上年结余44731万元、调入资金159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8639万元,收入总计为197959万元。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639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49207万元,实际完成1150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1%,同比增长150.1%。政府性基金支出1150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469万元、调出资金24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516万元,支出总计为162444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35515万元,系各预算单位未支付的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355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55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283万元,收入预算调整为3576万元,实际完成38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2%。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为2213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2424万元,实际完成24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当年收支结余14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81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706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3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8316万元。2023年底,政府债务余额2662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23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5039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在核定限额之内。

2023年,全区共转贷政府债券98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41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32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8084万元);专项债券7863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74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1239万元)。2023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5063万元(还本19030万元,付息6033万元)。

再融资一般债券18084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务本金,其中:39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14184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隐性债务本金。

再融资专项债券31239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务本金,其中:137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17539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隐性债务本金。

新增一般债券1327万元,其中:平顶山市新华区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改造工程13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7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47400万元,其中:光明路建设路周边区域及大香山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31500万元、学前教育提档升级项目(一期)4200万元、生活垃圾收运及环境整治项目4200万元、新华区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2500万元、数字新华建设项目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3000万元。

(三)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经济增长

一是积极和税务部门进行对接,摸细做实建立起辖区税源台账,并坚持做到税源台账的及时更新,并注重加强辖区企业“内育”和“外引”相结合,努力培植、壮大税源,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财税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向省、市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落实资金364万元,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20万元,用于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三是新华区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开展跟踪式上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骨干企业,建立重点企业领导分包联系制度,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为企业排忧解难,重点做好与平煤招采中心等新组建企业的服务对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四是通过“政采贷”平台,在银行和企业间搭建桥梁,更加快捷、高效地解决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难题,2023年有2家企业办理融资615万元,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五是落实资金65万元,用于免费为我区注册商户提供刻章、邮寄服务。

2.狠抓税收整治,高效组织收入

一是面对减税降费、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确保应缴尽缴。开展资源税专项整治,对辖区矿山企业的资源税进行核查,今年资源税同比上年增收3402万元。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对申报不实或亏损的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实,今年企业所得税同比上年增收8055万元;二是将各镇办税收完成、引进税源、协税护税情况纳入考核指标管理,对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纳税申报明显不符的企业,由各镇办与税务部门联合将这部分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新华区财政局将持续强化督查考核,按季度通报税收完成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3.优化财政支出,改善保障民生

加大教育投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支持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工作要求,自2023年春季起,新华区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由小学年生均68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年生均880元提高到970元,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特殊教育学生年生均标准6000元保持不变,用于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新华区共安排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两免一补”资金3295.55万元,惠及学生34218人;安排资金1067.94万元,用于教师三项补贴、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补助、学前教育保教费、学生营养膳食改善、困难家庭资助等教育优惠政策的补助发放;安排资金1699.27万元,用于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和能力提升、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等;安排教育费附加资金1500万元,用于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的维修维护和采购等工作;安排515万元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4200万元的专项债资金,用于辖区学前教育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4所幼儿园的改扩建。

加大三农投入。落实资金91万元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加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投入。落实资金322万元用于三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涉及香山管委会、焦店镇政府共7个行政村的排水沟铺设、水网改造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190.47万元,补贴面积10651亩,受益农户1.47万人次,补贴机具13台。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11.26万元,受益移民3521人。以上惠农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河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落实资金1234万元,用于支持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资金4681万元,用于弥补新华区退休职工养老金缺口;落实资金2462.15万元,用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资金1055.51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落实资金568万元,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落实资金1598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安置退役军人;落实资金369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两项补贴。

加大卫生计生投入。落实资金745万元,用于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落实资金326万元,用于医疗救助;落实资金104万元,用于保障特种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关爱定量补助;落实资金3055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加强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置等能力建设;落实资金83万元,为辖区的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落实资金1874万元,用于结算疫情支出。

加大城乡建设投入。落实资金90332.7万元用于住房建设支出,其中79411.46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6022万元用于76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0413户居民,总建筑面积79.129万平方米,1963.33万元用于四矿路改造工程,2935.91万元用于新华产业新城区域及周边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工程、区管游园绿地、河道维修养护和城市道路改造等支出;落实资金6608.8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支出,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收运及环境整治、道路清扫、垃圾中转站及公厕运行维修维护、餐厨剩余物收集清运和垃圾分类工作等支出;落实资金287.93万元用于发展改革支出,主要用于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信用新华门户网站建设等支出;落实359.52万元用于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等支出;落实2287.9万元用于城管执法支出,主要用于新建路改造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数字化平台网络通讯费、设备升级和执法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加大文化科技投入。落实科学技术支出4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5%,主要用于企业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专项等科技投入;落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1万元,用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扶持戏曲艺术发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馆免费开放、支持实施民俗和社区文化展演、数字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基层及送戏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加大社会治理创新投入。落实资金1427.89万元,用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实资金656.5万元,用于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资金46万元,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采购;落实资金51.2万元,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落实资金148.99万元,为辖区居民投保平安家园险和民生综合保险;落实资金160万元,用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运行质量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保证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编报完整性、准确度以及部门预算支出与本级可用财力的匹配情况。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全区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工资统发等模块均按照要求平稳运行。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建立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隐性债务违规线索制度,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压实部门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未发生债务逾期等系统性风险。

推进国库支付改革。2023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笔数54799笔,金额394646.72万元,同比增长33.57%;其中直接支付业务笔数35459笔,金额374128.88万元,同比增长32.23%;办理授权支付业务笔数19340笔,金额20517.84万元,同比增长63.93%。做好工资统发工作,目前我区纳入工资统发单位数为102个,每月发放人数近5800人,1-12月份工资发放总额28076.2万元。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在区级所有106个一级预算单位、镇、办事处和14个临时机构实现了公务卡的全覆盖,为方便各预算单位的日常报账工作,增加了公务卡代理银行,由2022年一家银行代理公务卡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变更为两家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代理公务卡业务。截止到2023年12月,共办公务卡1030张,同比增加43.65%;刷卡4769笔,刷卡金额共计985.6万元,同比增加82.86%。1-12月共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408笔,金额共计521.3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全区各单位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5期,使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各单位对新增预算项目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依照职责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组织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进行自我评价,组织部门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同时选择8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开展财政评价,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共办理政府采购561笔,采购预算23298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677万元,节约资金2621万元,节约率11.25%。支持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动员全区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督促有份额的预算单位完成年初预留份额填报,2023年填报15.23万元,比去年增加8万元,全年已交易15.44万元,完成101.41%。

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工作。按照“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张卡片领津贴”目标,完善发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做好政策宣传,扎实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2023年全区共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8313.7万元,补贴项目51项,惠及群众26.24万人次。

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流程,提高评审质量。通过规范评审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创新评审理念等手段,扎实开展各项评审工作,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同时,评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截止12月31日共计审核项目258个,送审投资额49841万元,核减金额7452万元,审定投资额42389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4.95%。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辖区企业外迁、平煤企业税收增长放缓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造成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有些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尚未树牢,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过紧日子理念不强;三是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待改善,盈利能力不佳。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财政形势,确定我区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以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市委“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和区委“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格局和“三个融合”城市发展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四项保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强化改革开放创新,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开创新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9218万元,增长8%。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76921万元,增长18.9%。其中:增值税33788万元、企业所得税9865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6676万元、房产税272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160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5%。

非税收入32297万元,下降11.4%。其中:专项收入336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90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37462万元,上年结转21291万元,调入资金3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68326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0915万元,增长10.1%。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70522万元,项目支出49802万元,年初预留6900万元,人员经费预留24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212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2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3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683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市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预计1699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51万元,上年结余35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52561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861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1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295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5515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10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5256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级提前告知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3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88万元,支出2990万元,结余1398万元。

(五)2024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1.支持经济发展,夯实增收基础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做到有项目必申报,有资金必争要,有政策必争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涵养壮大税源。支持推动产城融合、新老城区融合、城乡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相统筹的“一体两翼”产业发展,加速经济转型升级。

2.强化增收节支,增强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关系,用好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效率;加强欠税清缴和零散税收征缴,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不断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贯彻节俭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区委中心工作。

3.持续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民生

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化事业、城乡建设及社会治理等涉及民生利益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着力改善群众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深化财政管理,健全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持续优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业务的培训及审核力度,推进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健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严格预算控制、核算、决算,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优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业务全覆盖。

全面落实过紧日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关口,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该上的项目一个不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集中财力办大事,真正把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三保”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科学合理调度现金,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保障。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汇报、早处理,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落实财会监督机制,推动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整治、会计评估领域整治等方面,持续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财经领域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做好对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方面的持续监控。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行为。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制定实施我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扎实做好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逐步压减暂付款规模。对拟出台的重大公共政策,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避免过度保障引发财政风险。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财政领域各种风险分析研判,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大项目前期谋划工作力度,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及债券信息公开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戮力同心、踔厉奋发、开拓创新,团结奋斗,围绕“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格局,加强“三个融合”推动协调发展,聚焦“六个新华”奋斗目标,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在奋力书写建设鹰城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新答卷上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预算公开目录.doc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xlsx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

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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