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做好建筑工程渣土整治与综合利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实效,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网格,实现建筑工程渣土管理规范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扎实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渣土车源头管控,严厉打击渣土车无覆盖行驶、路面遗撒、带泥上路及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土方堆放监管、渣土垃圾场地选址工作;做好渣土管理政策宣传,发动市民举报偷运偷倒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6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2月5日)
(三)规范运行阶段(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