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二、报告程序:

1. 学校校长。

2.地方党委政府。

3.片区公安消防部门。

4.区教体局。

三、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四、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或用扩音器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    领导小组

组  长:屈文凯

副组长:杨二正  冯伟霞  王国付

成  员:张红涛  黄琪  刘亚利  朱相颖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学校政教处主任。

3、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4、注意事项:

(1)、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校长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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