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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0140 | ||
信件名称: | 投诉举报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队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18-12-29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河南平顶山新华区的一位居民,我这边遇到了一个难题,需要您帮忙处理下,今年12月5号我们那边下起了雨雪,在那天下午我一个亲戚骑了一辆电动车经过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丁字路口,在过马路的过程中被垂直方向行驶的一辆面包车当场撞飞,人伤亡很惨重,胸部六根肋骨全部折断,扎入胸肺部,左右胸腔积血过多而引起当场休克性死亡。这件事后当地交警队处理这件事,交警那边一直抓住是我们的问题,说我们不该过马路,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又无交警指挥,加上雨雪天,如果看到车,我们肯定不会过马路,再说肇事方车速太快,当时的天气我们也分辨不了。而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最关键的车速问题,却告诉我们测不出来,对我们这边的态度明显感觉是敷衍了事,但对肇事方那边却是笑脸相迎,明显感觉有收受贿赂嫌疑,为此我们很苦恼,所以希望您能帮帮忙,给我们个说法,麻烦您那边帮我们解答下,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我们这边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新华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01-25 |
回复内容: | 请到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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