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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1682
信件名称: 王庄村委会不合理收取卫生费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19-04-1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矿工路西段归属体育场社区的路边商铺。 近日有人(自称王庄村委会)来收取卫生费每间每月30元一年720元的卫生费。请问收费是否正当,收费是否合理。 一 店里卫生由本店人员打扫,垃圾用垃圾桶存放,交由兴盾环卫工人拉走,门前垃圾由本店人员与兴盾环卫工人共同清扫。未见其它人员打扫。 二 以往垃圾处理费每年十几元,如今要七百多元,收费依据是什么? 如今房租昂贵,实体店铺生意难做,不知此项收费是否合理,我们该交不该交此费,望区里领导在百忙之中了解一下情况并给予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新华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05-08
回复内容: 据光明路街道反映,关于王庄村委会对辖区内及周边商户门前三包有偿服务收费情况说明,王庄村商贸中心对辖区内及周边商户门前三包有偿服务收费是依据平政办《2009》33号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新光《2018》27号文关于王庄村辖区及周边商户单位门前三包的管理通知。王庄村两委及商贸中心依据此文对辖区内及周边商户单位进行门前三包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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