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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6519 | ||
信件名称: | 酒吧扰民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0-03-28 |
信件内容: | 我是优越路商贸北苑小区住户,就在楼层下面就有酒吧,叫老男孩酒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居民楼是不允许有酒吧这种娱乐性场所,我家所住楼层与酒吧就隔了一个地,一到晚上酒吧音乐放的声音特别大,还能听到有人大喊大叫,明显就能听到,就能感受到这所酒吧放的有多大声,完全不顾及上面还有居民,而且是在深夜凌晨的时候,都在我们休息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忍受,以前也和其他居民下去找过讲过这些事情,但该酒吧依然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现在估计这两天刚刚开业,还是一样,在凌晨我们休息的时候,把音乐声音开的很大,我也很确定这个老男孩酒吧根本就没有安装任何隔音设施,好不夸张,在楼上就能明确听见下面酒吧讲话。我非常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新华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4-03 |
回复内容: | 经新华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老男孩酒吧”实际店名为平顶山市新华区老男孩冷热饮店。位于开源路于优越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二层商业楼内,其上三至七层为居民居宅,营业面积约200平方米,2015年5月份营业至今。内设音乐设备一套,营业时间晚八点至凌晨二点,提供冷热饮料、休闲服务。现场未发现明显噪声扰民的机械设施和经营状况。经向经营人现场询问,其称该店于2020年元月接收转让,二月底开始试营业(营业证照未变更),店内只有一套音响播放背景音乐,而且不提供给客人使用,但因消费群体以年轻人居多,存在嬉笑喧哗等现象,可能影响到楼上居民,对此店方表示,将虚心接收批评和居民的意见积极改正。 区环保局对酒吧经营人进一步采取措施,减轻经营过程中噪声对楼上居民生活学习的影响。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大厅音响设备,控制较大音量的产生;2.店方加强对消费人员的宣传和劝导,减轻人为噪声的产生。3.遵守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并尽量缩短营业时间。 现场调查及处理情况已向反映人反馈,并将热线电话号码告知,如遇到固定设备噪声问题可直接联系,区环保局会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反映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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