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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9716 | ||
信件名称: | 请把我的钱还给我!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0-10-24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今年4月20号我与河北艺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位于民族路木屋的租赁合同!并交清了全年租金30万及押金1万!之后艺朵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无法交付房屋!我便找到木屋的产权单位(新华区新华集贸中心管理委员会)了解情况!该单位回复我说该木屋不可能交付并营业!并让我找艺朵公司退租金,可当我找到艺朵公司时、其负责人焦辉说:这是正规的市政工程、是经过招投标的。并告诉我放心肯定能解决!于是我又等了一个多月依然没有解决!当我再次找到艺朵公司时、其负责人说区管委会没给他退钱就不给我退钱。我也很明确告诉他这些钱是我借来的、是有利息的!我的损失怎么算!其负责人说要不你去告我吧!反正公司账上没钱!直到今天艺朵公司仍然没退还我交的钱!忘区领导能解决我的问题! 2020年10月25号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新华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10-26 |
回复内容: | 您反映的问题属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本网站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请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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