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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9974
信件名称: 关于华盛国际项目购房合同变更问题的回复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11-15
信件内容: 首先谢谢区长在百忙之中,关心我们的问题。但是,我们对您的回复尚有疑问。关于这个问题,1)你们只是通过中兴路办事处向华盛国际了解了情况。并未向华丰园集团了解情况。2)华丰园集团参与了华盛国际项目的前期工程,F1地块主要是他们购买的,参与了前期拆迁工程。并且那时就有售楼处。3)后来出让给瑞创。他们之间应该有转让协议。那么,协议中权利与义务应同等转让。总之,应当了解一下华丰园集团的情况再做结论。看看华丰园怎么解释这个事情。而不是听瑞创,海贝欧的一面之词。到底是谁想玩赖账?坑害老百姓。谢谢区长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新华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12-04
回复内容: 中兴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人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经办事处调查了解,“与平顶山华丰园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华盛国际项目商品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办事处人员前往该公司查询,该购房户为天津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财担保客户(反映人是天津人),平顶山华丰园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牛国豪,为原天津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该购房户签订华盛国际项目购房合同系两公司之间理财集资业务的抵账关系,是华丰园公司为减轻法人牛国豪量刑的做法,华丰园公司并未实际参与华盛国际项目的运作,而牛国豪已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于2016年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逮捕,现已判刑。华丰园公司已无力履行该购房合同,而天津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津当地有投资未收回款项,该购房户应返回当地追讨理财投资款项。 2、“华盛国际项目法人多次变更、购房合同不给变更。”问题: 经办事处调查,该项目现负责人回复:河南瑞创置业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华丰园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河南瑞创置业有限公司及平顶山市海贝欧置业有限公司无责任及义务履行该购房户与平顶山华丰园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建议反映人在天津当地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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