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7日,向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保证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习以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各科室学习、局属各管区、大队学习,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常态化。

(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修改健全《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着重把学习教育培训全覆盖、经常化。

(三)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守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特别是超过5000元的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充分讨论酝酿表决。

二、对党建引领统领的政治责任感不强

(四)党组织建设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重新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遵照《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重新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抓好日常性学习教育做好会议记录。

(五)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局属各支部、党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委员进行专项培训,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利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揭短、亮丑。严格做到正常化、规范化。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支部资料归集和整理,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落实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党建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听取局属六个党支部党建学习安排,把握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主题党日活动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各党支部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当月党日活动主题,根据上级要求或现实需要,认真严肃开展。

四是党务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困难党员政策的坚决予以取消。

三、管党治党缺乏担当勇气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组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到人,并形成常态化的日常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2390216

电子邮箱:13903902369@163.com

 

 

 

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6月5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