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华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12月4日向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对大统战格局思想认识不到位。

(1)党外代表人士自身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力度和学习频次。于12月11日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2月23日举办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培训班;12月26日举办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培训。进一步引导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制定2021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计划安排培训教育5个班次,创新培训渠道和方式,请进来走出去,请专家教授到社会主义学院授课,到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服务统战对象的能力和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统战对象的排查摸底力度,结合传统节日慰问、疫情防控、民主党派新会员考核、宗教场所排查等工作对统战工作对象开展进一步摸排,并及时更新统战对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向焦店镇、各街道下发了《关于完善统战对象信息台账的通知》,进一步对基层统战工作对象进行摸底,更新、完善辖区统战工作基础信息台账,并将台账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统战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三是加大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作指导力度,将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作考核标准,纳入年度统战工作考核。四是将各党派办公场所问题提交区委常会会议研究,争取区委支持,切实解决民主党派办公场所问题。

(3)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关心关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牵头召开区委党外人士座谈会,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各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代表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华区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党外人士迎新年座谈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在全省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座谈会和在省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建设暨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三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就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行文结构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统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统战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制定了《新华区统战系统网络评论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络阵地在传播先进文化、引导正确舆论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要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看待民族宗教问题,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五是分别召开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会,区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六是先后以会代训3次,建立镇办助理员和村社区协理员学习大群,组织镇办分管副职、宗教工作助理员和协理员学习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把握政策和方式方法,细致稳妥持续做好宗教治理重点工作。

3.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不够。

(1)宗教场所“四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动形式和内容还不丰富,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一对一恳谈等方式,区委统战部负责同志讲爱国爱教、传统文化和各宗教发展史,引导宗教界人士明晰宗教中国化的历史和现实要求,自觉走中国化道路。二是指导新建路教堂、新新街教堂制作更新“三对照”宣传版面16块、标语24条。三是集中开展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全体教职人员述职评议,对35名教职人员进行年审和考核评定。四是加强宗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会计站记账,对4个宗教团体、6个宗教场所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

(2)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宗教场所日常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部机关工作会上,进一步强调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间隔就坐等疫情防控要求,区委统战部会同镇办、村(社区)周五、周六、周日对各场所进行巡查检查,落实监管措施。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农历腊月初一起严格实行宗教场所和活动“双暂停”,签订宗教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加强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监管,杜绝宗教活动和疫情隐患。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集中宣传培训和排查整改,组织消防演练5次、疏散演练1次,教职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五是牵头做好香山景区重要节点的安全值班,联合各有关部门现场值守,保证安全无事故。

4.党内民主走形式。“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多数以班子成员参加的形式召开,大额资金支出仅在部务会上通报,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讨论和表决意见,没有实行会签。与部分干部谈话,对大额会签的具体限额不知道。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部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领域“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明确单项3000元以上大额支出必须履行会签手续。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新华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让统战干部深刻认识坚守初心和使命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坚定反腐倡廉决心,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组织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平新办【2016】33号),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向纵深发展。三是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安排专人对上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资料收集存档,及时组织学习,使领导讲话精神和文件要求落到实处。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新华区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推动监督机制的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二是落实区委统战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派驻纪检员的作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断推动监督机制的规范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财务支出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报销过出差补助的同时报销交通费61元,存在重复报销差旅费情况。该笔款项已做退回处理。二是报销民盟会议培训费用共计3000元整,未附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该项已责成经办人完善了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同时规范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统战部党支部进一步明确要求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对党支部成员开展履职能力和业务工作培训,健全完善会前申请、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中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材料、会议记录;会后情况报告等程序。二是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区委统战部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程序开展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中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材料、会议记录;会后情况报告等程序。

2.“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年初制定全年工作学习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一次班子成员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重温入党誓词、党员积分申报、交缴党费、学党规党章及系列讲话等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同时安排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3.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性,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了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并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分层次把责任明确到位。

4.党建有关文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党建有关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对尚未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有关文件,组织重新传达学习贯彻。2021年1月18日,组织认真学习了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对党建有关文件的传达学习任务。

下一步,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375-3380959(新华区委统战部办公室)

电子邮箱:t0375@163.com

 

中共新华区委统战部党支部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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