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9月11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在区五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险峰同志作动员讲话。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岳磊同志主持会议。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险峰同志对本次巡察工作进行安排,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认真开展巡察监督;三是准确把握工作方式,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四是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确保巡察顺利开展。

岳磊同志代表区委办公室表态,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三是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凡是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都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不打折扣,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现场还对区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

根据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3年9月11日起,对区委办公室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联系电话及接收短信手机:17337518239(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电子信箱:xhqxcz01@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茗都 20号楼一楼收发室新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467000;信访联系信箱:区委办公楼三、四楼拐角处无监控位置。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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