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华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4日,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 年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共 30 次,均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2019 年以来,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等 30次全会精神仅传达学习 13 次。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6月28日和7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修改完善《新华区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新华区审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等学习制度,统筹安排党组会第一议题集体学、中心组集体学、机关干部日常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考试答卷、学习心得体会分享和业务大比拼等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走深走心走实。三是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新华区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积极配合的模式,召开班子会以及全体会传达学习《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常态化研究内容和年底考核工作中,促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

2.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象转换滞后,没有按要求突出任中审计。2019 以来,共对 46 位镇(街道、管委会) 和区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 43 位是离任审计,仅有3位是任中审计。二是审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2019 年以来,区审计局共上报 3 个审计项目,均未入选全市优秀审计项目。三是审计的反腐倡廉作用发挥不够。2019 年以来,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数为零。四是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督促整改力度不大,2019 年以来没有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督促整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科学、全面、精准、合理谋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紧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聚焦财政预算、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审计监督工作。二是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力度。2023年度,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对焦店镇、区工信局等4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更好的发挥审计预警和预防作用。三是明确举措,努力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局党组确立“先打基础、再出成绩、最后大跨越”的目标,围绕目标,明确审计工作流程,加强审计现场管控,抓牢“审前、审中、审后”关键点,2023年7月至8月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计算机技能培训”和“业务大练兵”活动,树立“优秀项目为王”的质量意识,激发全局干部不甘落后、永争第一的精品和出彩意识,全面提高项目质量。四是创新方式,充分发挥“审”“廉”结合作用。2023年4月以来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月”、“廉政短信”、“专题讲座”等形式,及时进行党纪条规、法制教育,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和党课的开展,将学习内容列入到党员教育学习计划中,通过开展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的交流,充分学习新形势下的新型腐败案例,提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线索能力。五是以审计整改台账为依据,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工作。由计划管理督察股,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将审计查出问题登记在册,同时建立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回访,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及时上报区政府。2023年,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通过审计发现问题47个,其中边审边改问题11个,交办问题36个,47个审计问题已得到整改,涉及整改资金313.38万元,全年整改率100%。

3.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按照“三定方案”,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在实际工作中职能发挥不够,没有出台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除局长外没有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2019 年以来,没有组织召开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缺乏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规范化调度;2022 年,计划开展的焦店沉陷区综合治理跟踪审计项目,实际并未实施;计划对 15 名区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完成12个。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修订完善《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由专人负责,积极沟通联系区委编办、上级机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运转。完善协调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推动本级党委及审计委员会相关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落实。健全完善向本级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的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等,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二是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在2023年6月15日的政府常务会上就《新华区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进行详细汇报并对2023年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一调度。三是提升审计效率,确保审计项目完成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突出审计重点。统筹安排审计项目实施,2023年度制定的18个审计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目标任务高效落实提供了坚强审计保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不到位。2019 年以来,对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仅传达学习8次。二是“两个责任”不严不实。2019 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总结,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涉嫌造假,总结中出现“全县”、“县域”字样。三是廉政谈话照搬照抄现象严重。有1人连续两年的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完全一样;有 2人的谈话记录 90%以上内容一样。四是以案促改开展不到位。2019 年 6月份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查摆剖析不深不实,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没有围绕重点进行分析,制度化常态化情况统计表查摆问题和整改问题分别是 24 个,整改报告和台账只有 3个。2020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没有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2023年6月28日、7月7日和7月17日,组织召开三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审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谋划各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和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年初对上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详细梳理和认真总结,确保该项总结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经党组成员集体审阅后进行存档管理。三是逐月进行廉政谈话,谈话主题围绕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聚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住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关键问题,每月谈话人员和谈话内容不重叠,确保谈深谈透,真正做到以谈交心、以谈明责、以谈促廉。四是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纳入党组会议议程,每月学习警示教育案例,警示全体党组成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明确信号。

2.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通过谈话了解,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对纪检业务不够熟悉,2019年至2021年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工作作风纪律检查不经常,查阅记录发现 2019 年以来仅开展过 1 次纪律检查,没有制定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股级干部任前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新华区审计局廉政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纪检规章制度,同时定期在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主题会,8月1日组织党规党纪测试、观看专题记录片的形式,扎实掌握纪检业务内容。二是年初制定“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班子成员签名并认领,对照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全年工作部署,同时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结合责任制的考核,局班子成员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检查指导审计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责任股室(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效能督办范围,按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督促完成任务。三是开展工作作风纪律检查,完善职工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和外出手续,所有手续均需要在局纪检组留存一份,同时局纪检组深入到各股室和审计一线,对审计项目推进情况,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与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四是明确在审计项目开展时廉政监督员的产生方法、履职条件、工作职责和报告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审计机关向审计现场一线延伸,进一步督促审计人员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五是股级干部调整变动时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股级干部任用履职前的“必修课”,引导新任干部走好履职的“第一步”,切实增强新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财务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以来,财务账目中经办人、报销事由、金额等关键要素填写缺项,审批人签批时间仅签批年月,未具体到日。如 2020年12月报销车辆年审费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均未填写经办人、大小写金额。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新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在9月1日的全体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排除管理漏洞和隐患。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制度执行,分管纪检的副局长监督执行,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记账工作,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出现。

4.内部管理松懈。一是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借调人员未按照要求办理借调手续,且未要求借出人员提供在借出单位的考勤情况。二是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入库台账和领取合账。三是车辆管理不规范。2019 年至今,未执行派车审批制度,未落实车辆使用登记和加油登记。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借调人员借出前按照组织部、人社局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加强与借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借调期间的表现情况。由借入单位负责做好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工作,并将借入单位的鉴定作为借调人员年度综合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二是修订完善《新华区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审计局机关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公车使用以及加油等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明确责任人负责台账记录。三是下发管理制度文件到各股室,切实要求各股室按要求遵守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党建责任压得不深不实。一是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如2019年与 2020年的党建工作计划 70%以上内容一致,2020年与2021年的党建工作计划 90%以上内容一致。二是党支部改选不及时。2019年5月以来宣传委员孔某长期请病假,不能正常履职党支部近2年没有进行补选,直到 2021 年 3 月才进行换届选举三是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2019 年巡察发现的开展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最新的上级精神,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经一把手审核把关和党组讨论研究后,由党支部主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2023年6月17日邀请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对全局党员开展培训,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确保党支部选举、改选等工作各环节落细落实。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组扩大会,由责任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按要求认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确保整改问题不遗漏、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民主生活会谈话记录、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如 2018 年度和 2020 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70%以上内容一致。二是组织生活会不扎实。如 2021年8 月份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制定实施方案,未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没有进行班子对照检查,会后没有制定个人整改台账。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9 年和 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没有记录评议过程,2021 年没有按照规定比例评选优秀党员,且评议等次不规范党支部全体党员都被评为“好”。四是“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2021年7月党课未按照要求做记录;2021 年 10月和 2022年4月至 6 月支委会会议无照片。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6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确保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要求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走过场和敷衍应对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谁约谈、谁审核”的谈心谈话原则,规范谈话记录,提高谈话质量。四是要求党务工作者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3.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党员教育不严不实,如 2021年和 2022 年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照搬照抄、内容完全一样;2022 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培训班参学率 83%。二是党支部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如支部 1名党员在 2021年 8 月27 日转入,2021 年党员花名册中没有记录。三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如 2022 年有 1名党员 13 次没有参加党组织活动(支部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 9次)。四是党费收缴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没有按照月工资实际收缴党费,共少收缴12人 303.74 元党费。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计划,及时更新和传达学习内容,创新党员教育的形式,通过观看电影、新闻时事、实地参观、交流探讨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党员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党员名单的更新及时准确。三是完善管理办法,及时更新党务公示内容,依靠党内外群众监督来促进制度的落实,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依据《党章》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四是2023年3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费收缴相关要求,加强财务人员与党支部党费收缴人员紧密结合,逐月提供工资表,凡是涉及有党员工资变动,及时更新党费收缴基数,当月测算,按月收缴,严格按照比例核实实缴金额,留底存档。将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责任的督导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新华区审计局党组将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加强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华区审计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3754938877

电子邮箱:xhqshenjiju@163.com

 

2023年12月4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