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矫正对象帮扶教育
近日,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将充满感激的一幅幅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上。
“真心的感谢你们,感谢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付出,为我们的孩子找到出路,让他们重回校园,也给我们和孩子点燃了希望之光……”
为帮助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近年来,新华区司法局注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结合“律政花开”活动,根据他们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成立由其监护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参与的专门矫正小组,制定了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精准落实矫正措施,有针对性地消除未成年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监管中,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辖区四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张某某等四人均处于辍学状态,整天无所事事,甚至与社会不良青年时有接触,非常不利于监管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工作人员了解到四人此次犯罪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社会认知,一时冲动造成了严重后果,事后他们内心十分后悔,也希望可以和同龄人一样回到校园完成学业。
了解相关情况后,新华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心理咨询师,深入了解四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意见,详细了解了这四名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学习情况。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表示,他们也希望子女可以继续上学,但很多学校考虑到矫正对象的身份,均未同意入学申请。针对以上问题,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耐心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保密以及在就学、复学等方面不得歧视的相关条文,打消了监护人的顾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多次协调联系我市技师学院,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前往学院,就四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就学事宜与校方领导进行了沟通、交流,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为进一步帮助其完成学业回归社会,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通过商讨,学院同意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严格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个人信息,并让这四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学手续。
近年来,新华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矫正新模式,本着“因人施策、精准矫治、多方联动、倾心帮扶”的原则,在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矫正监管的同时,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促进其健康成长,知法守法,顺利回归社会,重塑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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