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可暂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记者 李鹏)河南省近日出台多项针对建设企业的防疫与复工联动措施,允许公租房空置房源作为返工人员临时隔离设施,并规定新开工项目可暂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措施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建筑工地开(复)工备案制度的区域,住建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优先保障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施工季节性较强的园林绿化等项目加快复工。疫情管控期间,各地公租房空置房源可作为返工上岗人员临时隔离设施,不再进行审核资格,具体时限由各市县确定。
为切实减轻建设企业负担和资金压力,措施还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其中,建设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经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的,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解除3个月内以现金或保函形式补缴。
针对建设企业履约困难,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施工项目的防控措施费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予以追加,因人工、建筑材料等价格变化增加的建筑成本,按照规定据实进行调整。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工期可予以顺延,并免除违约责任,停工损失和费用由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
此外,措施还决定,疫情防控期间,顺延建设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满的,延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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