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出台“双创”工作督导奖惩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9月8日上午,记者从新华区“双创”工作推进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双创”和社会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创建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该区制定并下发《新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导奖惩办法》 。

根据该奖惩办法,督导考评对象为新华区11个镇(街道、管委会)、18个区直有关职能单位,以及区直包村(社区)包路段单位、辖区单位(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和辖区驻区单位(国家、省直属单位,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个体)。

督导考评内容涵盖五项,分别为创建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每日工作动态上报情况,督导问题回复、落实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及区创建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的落实情况。

奖惩办法明确,考评在区创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将宣传报道和曝光作为加分扣分项。奖惩还将按照“日排名、周奖惩、月兑现”方法进行,每周根据检查情况对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排名,并在全区通报。排名倒数第一的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由单位负责人现场做表态发言;连续两个月综合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其负责人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实行两督查一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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