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4月18日下午,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海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广、李润丽、孔祥建、邵志刚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畅,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全胜,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吕洪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连俊杰,焦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有关同志,区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拟任职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鹏同志任职的议案、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张喜群等十一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洋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赵海洋强调,新任命的同志一要勤学善思,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学增智,以学励志,学以致用,丰富自己的学识和内涵,做一个学习思考型干部;二要牢记使命,新当选副区长要紧密结合新华公安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要求,扎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人民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正义的守护者,新任职人员要自觉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职业灵魂,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法律程序开展审判活动,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结合;三要廉洁自律,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信任,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历史,敬畏人民,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树立“高效务实、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芮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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