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委将向“四城联创”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派出监察专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0       浏览次数:

6月15日下午,区委书记乔彦强主持专题会议安排区监察委员会向“四城联创”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派出监察专员的相关事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金霞,区委常委、统战部长韩春晓参加会议。

此前,新华区监委结合区情制定了《关于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向承担全区重点工作任务的组织和单位派出监察专员的工作意见(试行)》及《关于对“四城联创”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派出监察专员的专项通知》,对派出监察专员的总体要求、人员设置、监督范围、职责权限、工作任务、责任追求等事项予以明确。

据了解,区监委本次向焦店镇、新新街街道、西高皇街道、香山管委会共派出6名监察专员,围绕“四城联创”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待相关工作结束后自动停止。

乔彦强指出,一是理解好。这是区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行监督的创新举措。这是区监委组建后落实《监察法》,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这是推动全区重点工作,克难攻坚的有力措施。二是运用好。思路要清,监察专员采取一事一任命,一事一授权的方式,依据有关程序进行任免。聚焦要准,重点对四个镇、街道承担“四城联创”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镇村两级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监察。方法要灵活,监察专员按照“两督查一移交”工作机制针对重点村、重点部位开展监察工作,对有关单位移交的问题,根据权限开展监督、调查和处置工作。三是配合好。相关单位和两办督查室要配合监察专员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四是经验总结推广好。督察专员派出工作是一项创新举措,本次派出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在合适的条件下向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阶段性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进行推广。(新华区微报2018-06-15 刘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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