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教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新华区教体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7日,向教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市教体局做好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统计、监测工作。二是落实新华区《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三是落实《新华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扩容学位、严格招生管理、严控班额、规范学籍管理、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等方式,努力完成消除大班额工作。四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积极发挥名师团队专业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乡村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师资力量进一步均衡。
(二)落实上级义务教育基础工程建设等安排部署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义务教育基础工程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二是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住建局、区收储办、新华区国土分局、新华规划分局等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三是推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不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三)校园安全管理不够细致。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履行校园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是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督导检查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加强与学校属地办事处、村两委等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争取支持与帮助。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方式方法,结合本职工作学,做到学的深入、学的透彻。二是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教育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活动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讨论、志愿实践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规范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认识。提高科学合理的制订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要求和民主生活会程序步骤,做好规定动作,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三)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严格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办理相关借调人员调动手续。
(四)对学校外聘老师管理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实行学校外聘临时代课教师备案审批制,凡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私自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临时代课教师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临时代课教师一经聘用,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发现有违法和违规办班行为的立即辞退。
四、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
(一)遵守考勤纪律不够严格。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各学校出勤、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考勤纪律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存在学校负责人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整改行动,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标准和工作要求,责令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盯紧“四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财务支出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强化财务工作纪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询价、采购、报销、核算等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制度规范化。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管住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严格规范废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盘活闲置,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闲而不用”。
(五)对二级机构及学校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培训,积极培育财务管理人才队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制度,提高二级机构和学校单位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夯实二级机构和学校财务管理基础,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规范财务管理的自觉性。
(六)存在外聘教师违规办辅导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辅导班,并加强临聘教师的管理力度,对违规办辅导班的临时聘用教师,一经核实,一律予以辞退。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主体责任,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任务指标,使各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二是强化教育和执纪监督。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排查。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公务用车、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进行重点防控,做实日常监督,确保风清气正。
(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执纪力度,对工作纪律、办公用房、学校征订教辅资料、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三会一课”“三重一大”、重要节假日等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整风肃纪。二是全力支持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对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工作监督执纪。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重视不够。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反腐形势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教体局清风新华教育微信群等平台,结合与教育密切相关的舆情动态,组织机关人员和各学校纪检员进行纪检知识方面的学习。二是强化压力传导。班子成员定期对分包学校校长、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三是坚持以案促改。结合典型案例,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以案促改会,严格按照《新华区教体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剖析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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