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门卫室及大门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门卫室及大门维修工程现已经批准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报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门卫室及大门维修工程

二.工程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万元;

工程内容:学校门卫室及大门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竞争性谈判范围:以上所列全部内容。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法人和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合格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网页);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及查询网页,并保证真实性。注:若网站出现故障,可提供社保局出具证明、提供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

(6)投标人承诺近一年(2017年6月1日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承诺,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网站通报为准);

(7)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8)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0)根据项目的采购需求,参加报价的建筑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地方关系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协调施工学校周边关系;

②、具有一定垫资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

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审核完毕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1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附带勘察现场。

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院内。

七.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西段37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765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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