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关于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关于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新华区光明路小学。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及磋商内容:新华区光明路小学27个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安全要求)。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4、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1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涵盖该类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供应商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注册日期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潜在供应商必须是该类商品平顶山市政府定点供应商。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00时00分整至3月14日23时59分整。
2、报名方法:潜在供应商持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学校现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五、项目考察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采购人在报名的潜在供应商磋商中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商家进行谈判。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后勤办公室。
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新华区教体局网站和新华区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071751891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