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录播教室、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录播教室、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录播教室、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录播教室、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预算金额约为28.48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保留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查验的权力,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至2019年6月17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报名。

4.2报名时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到场。

4.3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活页装订),人员未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一致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

3、至截止时间止,未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

联 系 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2376168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A座1015室

联系电话(传真):173262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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