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关于学校供配电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关于学校供配电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报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工程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供配电工程
二、工程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学校现有供电负荷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用电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造。改造的主要内容有新增630KVA箱式变压器。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电力方面规范的标准规定。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该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以上所列内容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结算方式 :
项目金额约25.0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结算方式:以区财政局最终评审结果结算为准。
六、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变电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变电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企业需提供相关养老保险证明,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保证其真实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总务处
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进豫(外省企业)、进平(外省及外地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人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3、报名时附带堪察现场。
注:1、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采购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及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地 址:平顶山市启蒙路15号
联系人:曲主任
联系电话:0375-3395900 17737552877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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