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教学楼墙面、天棚面、楼梯栏杆等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9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教学楼墙面、天棚面、楼梯栏杆等维修工程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现委托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报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教学楼墙面、天棚面、楼梯栏杆等维修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教学楼墙面、天棚面、楼梯栏杆等维修工程项目。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约36.98 万元,为财政资金已落实(以新华区财政局最终评审价为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谈判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 

 2、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及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乐福新村院里

联系人:赵先生               王女士

电  话:13700758014       15038172863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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