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L-2024-04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068.44元;资金来源:办公费;
最高限价: 165068.4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 165068.44元 | 165068.44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5.3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4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署);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 8月12日至2024年8 月16 日,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地点: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恒大珺睿府西门一号楼101)。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材料到现场报名,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承诺函报名时格式自拟),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携带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2日9时0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
地址:新华区平安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东220米
联系人:苗校长
联系方式:1763759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937599959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