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将选派90名优秀干部组成30个工作队到鲁山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5       浏览次数:

5月23日上午,新华区召开脱贫攻坚帮扶暨选派驻村工作队动员会,对我区派驻工作队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行快传达、广动员、细部署。区领导乔彦强、陈晓、张晓飞、马泽民、赵小英、李俊岭、王新晓、王金霞、王代强、张伟民、姬翠红、韩春晓等在家的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各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我区本次要选派90人,组成30个工作队到鲁山县非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对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个工作日50元伙食补助费、30元公杂费给予生活补助,工作经费每个工作组每年1万元。此次抽调面对全区各区直单位,采取“1个牵头单位、2-3个参与单位”方式共同组建工作队,并由指定牵头单位负责从本单位和参与单位选派3人组成1个工作队,其中队长1名,队员2名。各区直单位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鼓励干部报名。

“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此次市委市政府决定抽调我区干部代表市派脱贫攻坚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部门把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当成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不能当成本职工作的额外任务。”乔彦强强调。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此项重要政治任务当成是对全区干部的重大考验。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决不能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要深入基层,扎实开展精准脱贫,配合当地政府一起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是抽调人员要精准。脱贫工作关键在于精准,驻村工作队选人派人更要精准。各单位要抽调出“政治素养高、心底思路清、工作作风好、纪律观念强”的优秀干部,保障我区脱贫攻坚帮扶驻村工作队“下得去、驻得了、干得好”。

三是工作质量要保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驻村工作队要认清工作重点,抓好上级精准脱贫各项政策落实。同时,充分利用我区作为城市区优势及选派人员所在单位的资源,对贫困帮扶村进行创造性帮扶。

四是工作责任要落实。领导组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已成立派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发挥好选派管理、协调对接、牵头抓总的主要责任;牵头单位要落实好牵头责任,在参与单位人员管理、保障方面做好牵头统筹作用;参与单位要落实好选派责任,要不讲代价不讲条件,精准抽调出高素质、有能力的工作人员,保障人员抽的出来、派的下去;抽调人员要落实好工作责任,按照纪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工作期间成绩优秀的工作队员将确定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一旦脱贫工作考核出现问题,不但工作人员要问责处理,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都要问责,以追责倒推工作落实。

陈晓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干部驻村帮扶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和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选派工作,决不能含糊。要在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同时,把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融入到我区各项重点工作中,做好选派人员的动态管理、精准脱贫重点任务的落实等各项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代表的是新华区的形象,肩负重任,在纪律上一定要严格要求,以实际行动给乡镇、村干部带好头,全区各部门要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本次驻村帮扶工作。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俊岭宣读了《关于我区选派市派驻村工作队的通知》,对驻村工作相关要求进行解读。(新华区微报2018-05-23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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