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召开落实《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推进会
7月15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畅主持召开新华区落实《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及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区发改委主任梁毅杨宣读《条例》宣传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情况,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及相关区直单位参加。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相关责任单位要一把手亲自抓,按照要求,对照工作实际,制定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要多措并举、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三要真抓实干、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把国家、省、市《条例》落实、重点工作落细和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相结合,对标对表先进地区,不断优化基础工作。要拉高标准,争创典型,在有力宣传下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在全市、全省的影响力。四、强化监督,务求工作实效。区营商办督查组要根据指定的时间节点对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计入营商环境本季度考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