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平政办〔2017〕86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和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213个,其中低保(特困)家庭4个,依据“信用+租赁”惠民政策对符合低保参保、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五一劳动奖章等激励政策实施减免公租房措施。2022年整年,新华区累计59个人申请公租房业务,其中对1人减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