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ywzx/2018-0002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2018年度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18年新华区委组织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度新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为本级预算。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新华区委组织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调研室、干部监督室),6个所属事业单位(新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新华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新华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新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对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区管干部的考察审批及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区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区的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等机关及区法院、检察院机关进行管理的工作,并实施有关制度;安排部署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大会的联络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
2.人员构成情况
新华区委组织部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3人。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组织工作发展大局,为完成年度组织工作任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加强机关建设及全区各项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合计359.9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359.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9.91万元。
本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0.37万元,占69.56%;商品服务支出12.61万元,占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3万元,占6.1% ;项目支出 75万元,占20.84% ,主要项目是:“五项建设”活动专项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党代表年活动经费;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经费;党员电化教育管理经费;干部慰问、救济费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项经费;区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经费。
本年支出预算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1.7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359.91万元,比上年减少358.94万元。减少原因:减少部分主要集中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资金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方面。随着大学生村干部全部分流转岗完毕,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这部分资金不再列入财政计划;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主要指农村党建“三项经费”,本年度开始由区财政统一集中拨付,不再由组织部拨付,因此收入预算减少。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59.91万元,比上年减少380.94万元。减少原因:减少部分主要集中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资金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方面。随着大学生村干部全部分流转岗完毕,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这部分资金不再列入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主要指农村党建“三项经费”,本年度开始由区财政统一集中拨付,不再由组织部拨付,因此支出预算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9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4.7%,原因系我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6万元,原因系我单位保留车辆仅1辆,用于日常公务需要;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如有汇总表与分项表相差0.01万元,原因是汇总表是以各项数据求和后四舍五入取数,分项表中则是各项数据先四舍五入后再求和取数。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2017年,我单位对 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