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18-0015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2016年度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新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内设5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等,组织指导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救援;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生育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组织建立计生利益导向、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生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和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平顶山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8 人;在职人员91人,离退休人员 3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推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
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23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5.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23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25.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0.79万元,占21.06%;商品服务支出37.91万元,占1.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3万元,占4.49%;项目支出2368.23万元,占73.28 %,主要项目是:城镇60岁以上独生子女费奖励、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独生子女奖励费、病残儿特别扶助、50岁以上低保救助、40-49岁计生奖励、国家免费孕前检查项目、艾滋病维稳、红十字会、新农合管理、焦店卫生院原址改扩建项目商务综合服务楼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数,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合计15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数,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万元,合计16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8.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5%,合计减少6.25%。
公务用车运行费指本单位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是上级单位来本单位视察调研、来访交流、考察学习、检查指导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卫计委2016年部门预算总表&明细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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