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10
浏览次数:
次
应急管理局项目办理指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一、 设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二、申报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时限
法定:10个工作日 承诺:1个工作日
五、服务电话
0375-3380961
六、监督电话
0375-2209086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