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平新)文综检(勘)字〔2021〕C-000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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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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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平新)文综检(勘)字〔2021〕C-000380号
当 事 人 | 名称(姓名) | 平顶山市新华区致青春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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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 营业执照(91410402ma3x84k8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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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等) | 杜士停 | 联系电话 | / |
住所(住址等)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湛河桥北头路西自南向北第一间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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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 | / | 职 务 | / |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 霍 光(16040221027),任源(16040221023) | 记录人 | 霍 光(16040221027) |
检查(勘验) 时 间 | 2021年12月09日16时35分至2021年12月09日16时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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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勘验)地 点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湛河桥北头路西自南向北第一间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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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2021年12月09日16时35分至2021年12月09日16时50分,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霍 光(16040221027)、任源(16040221023)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平顶山市新华区致青春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按规定做好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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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执法人员签名:
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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