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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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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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刘军伟,执法证编号J16040230003
马艳文,执法证编号16040230162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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