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所在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李银成,执法证编号16040230192
刘 涛,执法证编号16040230198
李广生,执法证编号16040230256
黄 勇,执法证编号16040230091
陈鹤峰,执法证编号16040230116
郭俊莉,执法证编号16040230109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