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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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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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所在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吕 锋,执法证编号16040230229
段聚良,执法证编号16040230199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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