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三)管理街道办事处经济工作,制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社会稳定分步实施。
(四)负责辖区内城市城市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和居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六)管理街道办事处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办事处工商、税务、物价等工作。
(七)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九)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十)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党建工作办公室;
2、党政综合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5、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7、退役军人服务站;
8、文化宣传综合服务中心;
9、综合执法中队;
10、武装部;
11、纪检监察室;
主任: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