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路街道党工委、矿工路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等其他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行政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办事处事业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肖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