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刷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市长热线的办理落实工作。
(八)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工作。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或参与区政府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政策咨询研究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
(十二)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区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十三)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人防工程的建设、防汛、消防、安全管理及建档,负责人防警报的安装、维护和管理,人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制定区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策,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承担全区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涉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六)协调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协调配合中央驻平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方案化解处置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港澳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港澳工作要求,研究落实全区港澳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港澳工作,了解掌握全区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我区与港澳间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协调我区与港澳人员往来及民间交往交流工作,协调处理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有关问题等。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文字材料;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议事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等工作;承担区政府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组织撰写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工作。
(二)秘书室。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议事会议和全区性会议的会议组织、通知和会场安排。
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