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区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定全区城乡基层联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策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只实施,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定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落实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监督、指导全区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督促民政行业服务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华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华区民政局会同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华区行政区划图。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综合治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对民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股。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社会事务股。执行有关婚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工作;负责婚姻证件、档案等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登记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地名的命名、变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档案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和市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负责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院内北二楼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6155861

党组书记、局长: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