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
(三)依法行政股。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五)政策法规股。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七)法律服务管理股。
(八)法律援助工作股。
(九)基层工作股。
(十)社区矫正办公室。
(十一)政治部。
党组书记、局长:隋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