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决策事项目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新政办〔2023〕26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附件:新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 件
新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新华区妇女 联合会 | 2023年 第一季度 |
2 | 《平顶山市新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新华区妇女 联合会 | 2023年 第一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