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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各县区居民到市三院门诊治疗可直接报销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次数:

2月20日,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传来消息,为方便群众和结核病患者来院就诊治疗,自今年2月起平顶山市各县区门诊患者和办理门诊慢性病的患者到市三院就诊可以直接报销了。

根据有关医保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的医保患者,市三院门诊报销的比例有所不同。职工医保在该院门诊就医,起付线为40元/天,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居民医保在该院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0元。在该院申请门诊结核慢性病的患者,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每月限额为300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65%,每月限额195元。而在该院申请耐多药结核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资格的患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重特大疾病药品和乙类门诊特定药品报销比例为80%,重特大疾病每年报销限额为20000元。(记者王春霞 实习生王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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