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3-0003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结果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低热值燃料加工再利用项目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管理科。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审批的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低热值燃料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8988016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新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低热值燃料加工再利用项目环评文件
平顶山市凤顺运输有限公司低热值燃料加工再利用项目环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