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4-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结果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日我局对平顶山玖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8988016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