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老旧小区问题日益凸显:整体功能布局陈旧、雨污水系统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卫生死角难以根除,违法搭建、占绿毁绿、乱停车、乱晾晒等陋习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的总体生活质量提高,也制约着现代化智慧文明城市的发展进程。因此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成为目前的民生课题。
二、出台依据
2017年12月,住建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9年10月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了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9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42号)。文件指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
2021年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1275号),指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
三、形成过程
2023年1月,区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新华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 3 月 20 日,区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会后吸收区政府常务会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一)改造目标。以让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努力把新华区建设成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标准高、管理服务顺畅有序、人居环境美丽和谐的城市,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全方位提升。
(二)改造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矿工路街道办事、曙光街街道办事处、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湛河北路街道办事处、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2023年纳入改造范围的76个老旧小区项目。
(三)改造内容。整治提升包含改造基础设施、整治居 住环境、完善功能设施、提升物业管理四个方面确定了三十 项整治改造内容。
(四)工作分工。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统一的整体规划设计,发改委组织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各相关办事处负责施工图设计充分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以申请上级各类政策性资金为主,地方财政适当补助,同时积极谋划项目包装,抢抓地方政府专项债有利政策;另一方面鼓励被改造小区居民通过专项房屋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个人捐赠等渠道进行出资。
解读单位: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75-766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