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背景
根据《平顶山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平顶山市文旅文创发展大会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豫文旅强省〔2023〕6号)、《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区旅游资源现状,摸清资源家底,特制定本方案。
二、普查对象和方法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旅游资源为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
坚持普查与调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资源普查工作。依托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采集系统,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数据导入等方法,对各种资源进行基础信息、专题信息调查,汇集区位、属性、特征、现状、保护利用情况等主要信息,建表立档,并进行资源分析评价。
三、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贯穿资源普查全过程,包括培训、现场普查记录、普查资料和信息录入、抽查、审核和验收等各环节。
四、普查时间及进度安排
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自2023年12月全面启动,2024年10月结束,为期10个月。
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成立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制定新华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安排经费预算,组建工作队伍;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人员培训。
全面普查阶段(2024年3月-2024年7月):全面开展资源调查工作。
成果编制阶段(2024年8月-2024年11月):2024年9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编制,并按程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五、保障措施
成立新华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加强与技术支持单位配合,如实填报资源信息,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