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6-00003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政府债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已经省财政厅批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变更项目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平顶山市兴源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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