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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债务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的重大事项变更公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10-20       浏览次数: 次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已经省财政厅批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变更项目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重大事项变更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对照表.pdf

2.重大事项变更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pdf

3.重大事项变更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pdf

4..重大事项变更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pdf

平顶山市兴源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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