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路小学招标采购制度
中心路小学招标采购制度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四、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效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合规、预算约束、 公开公
正、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五、学校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条款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更不得与中标(成交)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